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塌西湖光伏电站220kV汇集升压站输变电工程(线路)物资采购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1
核心提示: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南送变电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湖南送变电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意向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塌西湖光伏电站220kV汇集升压站输变电工程(线路)物资采购招标项目的供货和服务提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项目名称及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塌西湖光伏电站220kV汇集升压站输变电工程(线路)物资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XNZB-NWZ-2017-03
招标范围:详见附件货物需求一览表,包号及包名称见下表。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项目名称
1 A01 线路导线、光缆、绝缘子 塌西湖光伏电站220kV汇集升压站输变电工程(线路)物资采购
2 A02 线路杆塔 塌西湖光伏电站220kV汇集升压站输变电工程(线路)物资采购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代理商投标时投标文件中需提供制造厂家针对该项目的授权委托、质量担保和共同签订技术协议承诺书等文件。
(1)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制造商须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
(2)投标人、外购外协产品制造商须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相互外购外协的不同制造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货物的投标(在同一包中,A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B和C,那么B或C不能再作为投标主体,外购外协A。但B或C作为投标主体,可以外购外协D或E)。
(5)保护设备和监控系统不允许3家及以上制造商提供。
(6)本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注册地外异地加工行为的投标以及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投标。
(7)投标人不得选取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正接受暂停中标资格、取消中标资格处理的供应商作为外购外协产品制造商。
(8)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或外协产品制造商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2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货物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货物专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附后)(若代理、经销商投标则提供所代理品牌制造商的相关资质、业绩)
3.3本项目接受经销商投标。
1)须按资质业绩表的要求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相应业绩。
2)产品交货时须提供制造商产品出厂检验报告及相应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4对于接受经销商投标的项目可接受代理商投标。如是代理商投标,代理商必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制造商和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同一包的投标。
4.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满足资质要求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1日至2017年2月27日(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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