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根据锅炉石灰石系统当前实际运行情况,为提高脱硫效率,确保系统稳定运行,同时确保锅炉烟气排放达到国家环保要求,拟对该系统实施改造优化,相应增加若干设备、材料等及进行改造施工。锅炉石灰石系统改造现已具备招标条件,项目业主“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对该系统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及数量:
锅炉石灰石系统改造 3套
改造采用总承包模式,承包范围包括设备选择(包括电气、热控、仪器仪表等全部设备、材料、软件)、采购、运输和存储、制造安装、调试、试验和检查、试运行、培训和最终产品及资料交付投产等;服务直至招标方质量验收合格。
改造工程包括:石灰石储存及下料系统改造施工、石灰石输送系统改造施工、石灰石喷射系统改造施工、加热系统改造施工、控制系统改造施工、工程涉及物资供应、现场施工(包括旧系统拆除)、运行维护技术服务及培训等。
2.2 改造期限:根据招标方现场需要确定,改造施工期限为每台锅炉停炉后7天内完成。
2.3 改造地点:同煤广发化学工业有限公司动力分厂。
3.投标人资格
3.1 投标人应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及服务的信用良好的企业;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或有效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含叁级),并具有有效的省、部级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4 投标人应具有锅炉石灰石系统改造经验,须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两份锅炉石灰石系统改造业绩证明;项目负责人须为中级以上职称(含中级),并具有相应的系统改造经验;
3.5 投标人近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证明,查询对象为法人和法定代表人);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8日起至2017年2月14日止(法定公休、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