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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青兰四标项目门式起重机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6
核心提示: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青兰四标项目门式起重机招标招标编号:qgs2017-01为满足国高青兰线东阿界至聊城(鲁冀界)段

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青兰四标项目门式起重机招标

招标编号:qgs2017-01

为满足国高青兰线东阿界至聊城(鲁冀界)段施工需要,中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第七工程分公司(招标人)决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采购下表所列设备。

1.招标内容 

1.1包件号:qgs2017-01

1.2设备名称:MH20T-24米门式起重机

1.3数量:2台

2.合格投标人资质条件

2.1投标人应当是国内(或国外)注册生产本次投标设备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和联合体投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2.4投标人必须持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2.5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被接管、财产被冻结、破产等状态。

2.6投标人拥有国家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和质量认证证书,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投标设备的设计和制造符合有关规范、规定的要求及使用的要求,并且有足够的资源和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2.7投标设备制造厂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2.8近三年内承担过类似工程或大型建设项目施工设备供应业绩,且供货质量、企业财务状况及信誉良好,在安装调试使用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和安全问题。

2.9投标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结算。

3.资格审查方法及评标方法

本次投标人的资质审查采用资质后审的方式,评标方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文件仅采用在中国中铁采购电子商务平台上以电子版方式发售.

4.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公告之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4 日 8 时 08 分前(北京时间,下同)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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