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110千伏长安金沙牵引站供电施工招标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东莞110千伏长安金沙牵引站供电工程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110千伏长安金沙牵引站供电工程施工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东发改〔2016〕3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东莞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东莞市
2.2建设规模:
(1)220kV长安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
(2)220kV振安变电站保护改造工程;
(3)220kV振安站至110kV金沙牵引站单回电缆线路工程:新建一回110kV电缆线路,线路路径长度为1×2.65km;
(4)220kV长安站至110kV金沙牵引站单回电缆线路工程:新建一回110kV电缆线路,线路路径长度为1×1.939km;
(5)配套通信工程;
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169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3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8月3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0 其他: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投标IC卡,且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1日(工作日时间),每日上午09时30分至11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如有);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明、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件及相关资料复印件(原件备查);
(3)其他:单独递交不装订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www.gzggzy.cn)自行下载),2招标文件领取记录表(一式两份,格式见附件)。
4.3 本次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光盘)(或纸质版)发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