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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汉高速公路(西外环高速~汉蔡路)办公家具采购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2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津汉高速公路(西外环高速~汉蔡路)办公家具采购招标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津汉高速公路(西外环高速~汉蔡路)工程已由天津市交

津汉高速公路(西外环高速~汉蔡路)办公家具采购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津汉高速公路(西外环高速~汉蔡路)工程已由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以《关于津汉高速公路(西外环高速~汉蔡路)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意见》津交计发[2015]3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及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25%、银行贷款75%,招标人为天津滨海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办公家具采购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项目西起西外环高速,东至海滨高速,长约23.3公里,采用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公里/小时;西外环高速至汉蔡路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基宽度35.5米;汉蔡路至海滨高速段为双向四车道,路基宽28.5米。

根据总体计划安排,拟对津汉高速公路(西外环高速~汉蔡路)办公家具采购进行招标。

2.2本次招标范围为:包括汉沽西站、汉沽站、清河农场站办公家具的采购。详见采购清单。

2.3供货期:2017年3月21日~2017年5月15日,共计:55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净资产不低于40万的合格办公家具生产商或供货商。近五年完成一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40万元类似办公家具的供货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供货的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依据《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投标人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进行行贿犯罪查询,经查询均应无行贿犯罪纪录,否则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3.5投标人提交8000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在指定时间前递交,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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