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内容及条件
1.1项目名称:中电江门高新区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可研/勘察设计]
1.2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电江门高新区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接入系统工程[可研/勘察设计]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建设,业主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江门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可研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广东省江门市
2.2建设规模:广东省发展改革委以“粤发改能电函〔2016〕6408号”核准中电(江门)综合能源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中电江门高新区2×60MW级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项目(以下简称“能源站”),该能源站项目首期建设规模2×66MW,终期规模4×66MW,首期工程计划于2019年建成投产。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以“广电办函〔2016〕232号”批复该能源站以两回110千伏“架空+电缆”线路(长约2×2km)接入110千伏向东变电站(实际建设规模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为准)。估算项目总投资约 1600万元。投标文件以此为参考,可根据实际情况优化并论证,最终确定的工程规模以最新电网规划及可研批复为准。
2.3工期计划:2019年12月投产,2018年6月完成可研编制及上报。
2.4招标范围: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核准申请报告。根据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可研评审意见,开展工程勘察、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施工招标限价初稿编制)(规约版,并在企业资产管理系统中录入)、现场技术服务和竣工图编制、设计配合结算及总结算报告编制、电子化移交、竣工线路复测、全面开展样板点的标准建设等工作,提交样板点设计图纸、样板点清单及质量目标。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3.2投标人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如持有“三证合一”的投标人,仅需提供其营业执照),其允许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所投标内容。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3.4投标人须具备火电专业咨询资质(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电力行业(送电、变电)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以及工程勘察综合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含岩土工程专业资质、水文地质勘察专业资质和工程测量专业资质)。
3.5投标人派出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发输变电专业)或高级工程师职称(送变电专业或电力工程技术专业);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违规违法行为,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7为防止投标单位之间出现围标、串标、关联交易行为,对于存在以下情况的,一经查出,涉及单位全部作否决其投标处理或取消中标资格: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2)控股与被控股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管理与被管理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标的的投标;
3.8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牵头单位应具备火电专业咨询资质和设计资质,且在联合体职责分工中从事可研-设计工作。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 2 月 23 日至2017 年 3 月 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