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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3、#4机炉房生产现场文明卫生维护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

 1. 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就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3、#4机炉房生产现场文明卫生维护项目递交密封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SDJS-2017-0104
2.工程概况:
二期#3、#4机炉房和外围附属建筑物室内设施由于受设备影响、管道系统及设备检修时出现各种漏灰情况致使生产现场文明卫生严重脏乱差,造成运行和检修人员无法正常工作和巡检,介于上述情况#3、#4机炉房整体生产现场需要改善;现场文明卫生存在太大的差距,急需提高须现场全部清理。
招标范围:
#3、#4机炉房生产现场文明卫生维护。
具体工作内容及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方式为固定总价。
维保期限: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质量标准:满足招标人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工程地点:神华国能集团有限公司神头第二发电厂。
3. 合格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1200万元人民币;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近三年在公司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问题和不良合同履约行为
(6)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供与国内1个火电厂签订的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2015年1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内签订。②签订合同的工程范围电力检修维护、清洁服务类项目。提供合同封面、主要内容及签字页复印件;
(7)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资质条件:
无。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商再分包。
4.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22日至2017年02月28日,每天上午 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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