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20kV高明站#1主变改造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以广电计【2016】31号文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建设资金为大修技改资金 ,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佛山市
2.2建设规模:220kV高明站#1主变改造,估算总投资为 339.91 万元。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30日止(开工、竣工日期以开、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对220kV高明站#1主变进行改造。确保工程符合验收标准,达合格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类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二级及以上资质;
3.4、在地方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佛山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5、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IC卡;
3.6、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为已在投标单位合法注册且执业有效的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根据粤建市函〔2011〕218号文外省企业必须要机电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须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且拟担任本工程设总(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IC卡)中的在册人员;
3.7、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1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4: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