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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城油田2号稠油联合处理站含油污泥处理工程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项目名称风城油田2号稠油联合处理站含油污泥处理工程项目编号2017-0182936-XJYT-0014911一. 招标条件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

 

 
项目名称 风城油田2号稠油联合处理站含油污泥处理工程
项目编号 2017-0182936-XJYT-0014911
一. 招标条件
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 风城油田2号稠油联合处理站含油污泥处理工程是风城油田作业区从2017年起为实现风城油田作业区2号稠油联合处理站含油污泥达标处理而实施的项目。该项目地点位于风城油田作业区2号稠油联合处理站,项目建设及运维资金全部由投资人(即中标人,下同)自筹, 含油污泥处理费用由风城油田作业区承担。
招标范围: 在风城油田2号稠油联合处理站建设含油污泥(含水率≤80%)达标处理装置一套及其附属设施,处理能力800-1000t/d。处理规模依据: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勘探与生产分公司2015年10月《关于风城油田侏罗系超稠油油藏全生命周期开发规划调整方案的批复》生产指标预测,结合目前生产现状,预测风城油田2号稠油联合处理站含油污泥产生量。但受开采工艺、原油价格和政策变化等因素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数据仅供参考。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有效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HW08类),许可处理量满足本项目要求。 3)具有成功处理稠油含油污泥工业化应用的业绩。 4)具有有效的新疆油田公司污油泥处理市场准入证和新疆油田公司健康安全与环境(HSE)准入证资质。 5)投标人技术标(含工艺技术方案)需经由招标人指定评审专家评审通过(只有技术标被评为“可行”的投标人,其商务标投标文件才能入围评标)。工艺方案及施工图需具有石油天然气工程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进行勘察、设计。 6)投资人或其委托的承建方应具有有效的新疆油田公司石油化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类或B类)。该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本项目投资人委托具有有效合格资质的第三方进行建设期工程监理。 7)投资人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应具有有效的克拉玛依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8)投资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建设、运营能力。提供资金来源或融资方案,资产负债及现金流满足要求。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3日 10时00分00秒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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