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矿井含盐水150m3/h处理工程设备、工艺及电气安装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矿井含盐水150m3/h处理工程设备、工艺及电气安装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项目建设资金全部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云南楚雄矿冶有限公司牟定郝家河铜矿矿井含盐水150m3/h处理工程设备、工艺及电气安装工程。
2.2项目地址:云南省楚雄州牟定县新桥镇
2.3工程规模:计划投资约1694万元。
2.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所列范围的所有内容。
2.5计划工期:183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颁布的现行质量验收标准及相关行业规范标准,一次性验收合格。
2.7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的独立法人,省外施工企业参加本工程投标的,须出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省外建筑企业入滇信息登记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人单位(注册单位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证单位名称一致),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具备相应资质的投标人均可对本招标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4资格预审方式:资格后审。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2月28日(节假日顺延),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
4.2招标文件1200 元/份,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