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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齐哈尔市培智学校10KV箱式变电站供电工程(二次)竞争性谈判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采购项目编号:QSTP(G)2017-005受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培智学校、齐齐哈尔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采购项目编号:QSTP(G)2017-005

受采购人齐齐哈尔市培智学校、齐齐哈尔市政府投资项目代建管理中心的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对齐齐哈尔市培智学校10KV箱式变电站供电工程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已经通过采购人审核确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本次采购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1采购项目名称:齐齐哈尔市培智学校10KV箱式变电站供电工程(二次)
1.2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1.3采购范围: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1.4工程地点:齐齐哈尔市鹤城路北侧
1.5资金来源:地方财政资金,已经落实
1.6计划投资:519448.64元
1.7标段划分:无
1.8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1.9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年4月1日开工,2017年5月5日竣工。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具备该项目施工资质的供应商(由谈判小组评定);
2.2.1供应商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能源局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参加本次投标前3年内企业至少具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筑工程的项目经理。
2.2.2施工项目小班子人员配备:项目班子最低要求项目经理1人(具备贰级及以上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场提供本企业2016年6-11月份社保证明,如已达到退休年龄,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承诺书)、技术负责人1人(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岗位证,若提供职称证时需同时提供本企业2016年6-11月份社保证明)、安装施工员(工长)1人、安装质量员(质检员)1人、安全员1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本项目小班子必须是相关专业且证企相符)
2.3响应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如下相关资质文件:
2.3.1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2.3.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授权委托书(含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代表响应的提供);
2.3.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除外);
2.3.4银行开户许可证;
2.3.5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复印件(标明汇款单位财务联系人姓名及联系电话);
2.3.6承诺(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3.7项目具体要求的其他相关资质文件(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2.4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企业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全部资金被冻结以及破产状态,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2.5本次谈判(不接受)联合体。
3、竞争性谈判报名
3.1本项目取消报名程序,有意向的供应商请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递交响应文件。
3.2投标保证金递交时间: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首次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谈判会议开始时间:2017年3月2日上午9:00;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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