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招标
招标编号:偃公采【2017】 006号
一、招标条件
受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内容
2.1项目名称: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办公设备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偃师市行政服务中心采购办公设备一批
2.3交货日期:合同签订后10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 项目金额:96672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备有效的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应为本项目主要产品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所投主要设备(一体机、笔记本、台式机、针式打印机)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文件,并具有实施完成本项目的经营实力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
(3)投标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纪录和法律纠纷(在企业诚信系统查证);
(4)投标人需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时间应在公告期间内);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按废标处理。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购买
4.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3 日-2017年 3月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12:00时,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