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受晋能长治热电有限公司委托,对2×330MW机组#1机管道支吊架状态检验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建设资金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330MW机组#1机组管道支吊架状态检验项目
2.2建设地点:长治市郊区太阳路1号
2.3项目规模:2×330MW机组
2.4服务周期:2017年5月10至2017年6月15日(暂定)
招标编号:0632-1720FW1L028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000万元。投标人在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2投标人应具有如下资格和证书:(1)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等级甲级或以上级别资质;(2)计量认证证书;(3)质量认证体系证书;(4)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3近3年来(2014-2016年以来)企业相关业绩:(1)投标人应具有10台以上(单机容量300MW)机组四大管道支吊架检验调整项目业绩;(2)投标人应具有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管道振动治理业绩5台以上,开展过东方锅炉和北京国电华北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所设计的机组优先;业绩证明须提交有效合的同或用户证明,包括用户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4投标人具有中国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为甲类综合检验机构,具有开展GD2、GD3、RD3、RD4定期检验的资格。
3.5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告知函。
3.6项目经理必须在现场负责工作,具备社会认可的高级工程师以上技术资格,且从事本专业工作6年以上;其他技术人员必须具备社会认可的工程师以上技术资格,且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3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17年2月22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日08:30-11:30,14:00-17:00(北京时间),周六、周日不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