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圩镇14号路(光明路—空港消防站段)工程施工招标
信息详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吴圩镇14号路(光明路—空港消防站段)工程 已由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南经审复[2016]116号 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 南宁科巨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报建编号: 131600081
项目编号: GS(6)2016152G
建设地点: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吴圩镇
建设规模: 吴圩镇14号路(光明路—空港消防站段)工程,道路路线长度约为614米,宽度30米,设计起点接光明路,终点接空港消防站段(具体以经审查备案的施工图纸为准)
合同估算价: 1800.0000万元
要求工期: 240 日历天【备注: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西壮族自治 区实施细则9.11.1条规定,原则上房屋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道路、桥梁、排水、交通、照明及景观绿化等工程(具体以经审查备案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 ﹝2014﹞25号)规定,已办理广西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 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因诚信行为导致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已被锁定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3.4 无
4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3日 至 2017年3月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2月23日 至 2017年3月1日(开始时间同 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5.2 电子投标服务费600元。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