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受 国电吉林龙华白城热电厂(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
1.2.9资质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分包名称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要求
1 #1机组A级检修 1、投标人须具有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涉网部分电气的分包商或投标人须具有承修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贰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单机容量200MW以上等级机组主机设备的A级检修业绩,且检修完成后机组成功运行一年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检修范围或技术协议、工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2.9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供货名称、投运时间及供货单位名称);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投运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本设备的投运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检修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注:对上表未列明但国家对标的物设定了资质或许可证的要求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对应标的物的资质证或许可证,才有资格参加该标的物的投标。
1.2.10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招标范围为锅炉、汽轮机、发电机本体及部分辅机设备检修标准项目;机、炉、电及热控各专业部分技改、特殊项目施工,各技术监督、试验项目的配合工作,是指本标段内所有与检修项目相关的焊接和起重工作并包含锅炉及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容器安全门定期校验,金属监督项目的设备保温拆装、焊口打磨、脚手架拆装及锅炉修后水压试验所需打压堵阀的拆装工作等。详见技术招标文件。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2月22日 09:00整到 2017年02月28日 16:00整(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