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卫监狱建设项目建设场区内高压线迁移施工招标
中卫监狱建设项目建设场区内高压线迁移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卫监狱建设项目建设场区内高压线迁移施工项目,已由自治区发改委以宁发改审发[2017]14号批准,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监狱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中卫监狱建设项目建设场区内高压线迁移施工项目;
2.2工程概况:10KV、35KV高压线迁移,1#变电站电缆引入及变压器、高低配电柜工程;
2.3工程地点:中卫市中宁县城东南的新堡镇刘营村;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有效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较好信誉,在资金、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外地企业须提供一级),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书,且未负责其他在建工程;
3.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县级以上检察机关(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加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请投标人于2017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1日(截止于2017年3月1日18时00分)报名。
4.2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执业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B类合格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等资料。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7年3月2日至2017年3月8日(截止于2017年3月8日18时00分)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不含图纸),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