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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公寓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资格预审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3  浏览次数: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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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公寓住房建设项目工程资格预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公寓住房建设项目工程
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公寓住房建设项目工程已由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资格预审,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本项目位于昆明市官渡区云大西路大羊甫村武警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内,总建筑面积为15965平方米。计划采用中高层的设计理念分为2栋建筑,共建设公寓房170套,其中地上建筑共十七层,一层至十七层设计为住宅,地上建筑总高度57.5米,标准层高为3米;地下一层为停车场,层高为3.8米。建筑结构形式为钢筋混凝抗震墙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本项目总投资估算为4956万元。
2.2项目地点:昆明市官渡区云大西路大羊甫村705号。
2.3资金来源:上级拨款。
2.4计划工期: 36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公寓住房建设项目,包括中国人民武装警-察边防部队士官学校公寓住房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及电气工程等,具体包含建筑、结构图所示内容,各房间按照建施装修表所做的装修,外墙涂料和外墙真石及散水暗沟及水电工程灯具、洁具;施工场地原有建筑物及道路混凝土破除及垃圾外运等。本次招标范围不包含室内二次装修、详细外部装修及室外景观部分。具体以最终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为准。 
2.6质量:执行国家的建筑工程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施工标准、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保证一次性验收合格并通过备案;
工程质量须达到合同约定和《云南省建筑工程质量优良等级评定标准》(DBJ53/T-24-2008)。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单位,营业执照真实、有效,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3年~2015年)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成立不满三年的企业提供成立至今经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3个以上(含3个);
3.4项目经理要求:拟投入到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劳动合同、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项目经理近3年(2013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1个以上(含1个);拟派的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且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管理人员。
3.5技术负责人要求:拟投入到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职工(提供劳动合同、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在今后实施过程中除经发包方允许外不得作任何更换,必须长驻施工现场,并不得兼任其他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员。
3.6拟派往人员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附表三《施工现场专业(管理)人员配备表》。
3.7信誉要求:投标人当前未因不良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停止投标资格;投标人提供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所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3.8云南省省外企业需提供入滇备案证(在有效期内)或入滇企业基本信息登记表。基本信息登记和项目管理人员登记所需材料及办理流程请查询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网(www.ynjst-jgc.gov.cn)办事指南。
3.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类似工程项目是指合同建筑面积不低于1.5万平方米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45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并提供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有效业绩证明材料是指合同协议书及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当通过详细审查的申请人多于33家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33家。
5.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申请资格预审者,请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原件于2017年 02月 23 日至2017年03月 01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除外),购买资格预审文件。
5.2 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以现金形式缴纳。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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