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澜沧江苗尾水电站道路养护工程招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南省澜沧江苗尾水电站道路养护工程已由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云南省澜沧江苗尾水电站道路养护工程(合同编号:MIW2017/P02)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苗尾水电站位于云南省大理州云龙县境内的澜沧江河段上,上接大华桥水电站,下邻功果桥水电站。电站坝址距大理、昆明公路里程分别为207km、544km,电站右岸沿江公路为三级公路,经功果桥、永保桥可与320国道、大保高速(大理~保山)相接。
为保证苗尾水电站道路(包括场内和场外道路)的正常通行,保持道路路面整洁、安全、畅通,提高道路的耐久性和抗灾能力,确保道路的正常使用寿命,保证苗尾电站顺利建设和投产运行,需对苗尾电站相关道路进行养护。养护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路面清扫、洒水降尘;清除行车道、路肩、沟边、挡墙及涵洞范围内堆渣、杂物、垃圾;沿线公路边沟、排水沟、涵洞清理疏通等。养护路段如下:
2.1场内道路
(1)尾水渠三岔口至丹坞堑砂石加工系统道路,全长6.0km;
(2)丹坞堑砂石加工系统至丹坞堑料场道路,全长4.06km;
(3)丹坞堑沟口至尾水渠三岔口,全长2.15km;
(4)尾水渠三岔口至大坝道路(含坝后道路、坝顶道路、上坝交通洞),全长3.324km;
(5)电站左岸低线公路(导流洞出口至左岸承包商营地段),全长2.67km;
(6)丹坞堑沟口至湾坝河段,全长4.813km;
(7)电站坝前清污码头至右岸沿江公路,全长285m;
(8)右岸承包商营地门口段,全长660m;
(9)苗尾大桥,全长172.5m;
(10)鲁羌隧道照明系统运行维护。
2.2场外道路
(1)旧州下坞村(K50+320.00)至丹坞堑沟口(K59+979.15)道路,全长9.659 km;
(2)湾坝河至瓦窑段沿江公路(K69+799.93~K102+567.1)道路,全长32.767km;
(3)三岔村隧道照明系统维护;
(4)太平桥倒虹吸维护(K52+700处)。
2.3道路运维期间发生的部分修缮、缺陷处理和改建等施工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场内道路养护工期为2017年4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场外道路养护工期为2017年4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具体养护时间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可能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通过ISO9000系列、ISO14000、GB/T28001认证。
3.3投标人的业绩:过去5年内有两项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3.4财务状况:企业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投入本合同的实施以满足工程的需要。
3.5主要人员:项目经理要具备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有5年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或管理经验,且至少担任过1个项目的项目副经理或经理。主要技术人员有3年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或管理经验。
3.6未被禁止投标、无不良记录。
3.7本招标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9信誉要求:无违法、违规等不良记录,社会信誉良好。履约信誉、银行资信良好。
3.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能作为投标人参加投标:
(1)为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2)为项目的监理人;
(3)与项目的监理人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if !vml]--><!--[endif]-->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2月28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