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莲湖工程(湖体、闸坝、水生态等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招标
1 招标条件
郑东新区莲湖工程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湖体、闸坝、水生态等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郑东新区莲湖工程(湖体、闸坝、水生态等水利工程)施工图设计。
2.2 项目概况:莲湖工程位于郑东新区七里河、明理路、白佛路、博学路之间,于七里河与东风渠交叉口与七里河相交。总长度约1800米,规划红线面积约61万平方米,水域面积约18万平方米,运行水深83.14米,平均水深1.3米,最大水深4.5米,水体约37万立方米。
2.3 招标范围:
完成本项目蓝线以内湖体、闸坝、水生态等水利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4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5 质量要求:设计图纸编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国家、河南省相关规范、标准的要求,确保成果资料完整、真实准确、清晰有据,图纸须一次性通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备案和评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取得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者取得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要求
取得工程序列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3 业绩要求
3.3.1 投标人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水体面积不小于30公顷的湖泊或长度不小于10km的生态河道治理,且包括水质保护、水系连通等设计内容)设计业绩(须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或业绩工程蓝图)。
3.3.2 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项目(设计水体面积不小于30公顷的湖泊或长度不小于10km的生态河道治理,且包括水质保护、水系连通等设计内容)设计业绩【须包括施工图设计阶段内容,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等证明材料(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中不显示项目负责人姓名的还需提供设计图纸等)。
3.4 财务要求:财务运行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
3.5 信誉要求
(1)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在郑东新区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在郑东新区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情况;
(2)提供企业注册地县(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范围至少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且上述对象未发现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本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以后开具的为准;
(3)投标人需于2017年2月27日12时至2月28日17时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等主体进行查询,提供详细的查询结果页面打印页。经查询有失信记录或被列入受惩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3.6 其他要求
(1)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6年7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基础信息中的“营业执照信息”和“股东及出资信息”);
(3)投标人须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进行登记,提供查询打印的相关信息(须显示“企业信息”和“企业资质”的详细信息);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2日至2月28日下午17:00前投标报名。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