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街(月坛)能源中心数据模块接入实施项目招标
1.招标条件
项目建设单位为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有资金,招标人为国网节能服务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范围
招标需求一览表
包号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范围(详见技术规范书)
服务期
最高限价
001
SGECS-2017-02-SJMK-FWZB
金融街(月坛)能源中心数据模块接入实施项目
金融街(月坛)能源中心数据模块接入实施,包括能源中心接入的1060个点位。实现部署配电室数据收集、数据传输、本地部署,并有效上传。
2017年4月30日完成
155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项目的开发或实施能力/技术的设计与研制能力/咨询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完成项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人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3.1投标人及其投标方案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取得招标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2)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5)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本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住所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对于部分人民检察-院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投标人提供查询告知函打印件视为原件,并附投标人采用互联网自助查询方式的声明),查询期限为告知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若未提供有效的查询结果,其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
3.2招标投标人专用资格要求:
(1)专用资质要求:具有计算机信息化系统集成叁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开标日前5年内具有3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次招标的部分或全部标包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2月22日起至2017年02月27日,每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每包售价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