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汕头雷打石垃圾发电厂110千伏接入系统工程已由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以《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雷打石环保电厂110千伏接入系统工程项目备案的通知》(汕市发改〔2014〕253号)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汕头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汕头市
2.2建设规模:本期新建110kV同塔双回架空线路长约2×2.961km,新建110kV同塔四回架空线路长约2×3.415km(预留上两回路);新建110kV双回电缆长约2×2.214km;扩建110kV出线间隔2个;及配套通信工程。具体建设规模以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38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4月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4月20日(实际工期以开工报告、竣工报告为准)。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及调试工程以及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项目所需的各项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5标段划分:本项目本次招标分为 1 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三级及以上许可。
3.4财务要求:无要求
3.5业绩要求:无要求
3.6信誉要求:无要求
3.7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的要求:拟派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要求已取得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机电专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
注: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3.8资信要求: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9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2月25日至2017年3月3日,每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