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总部基地六座楼宇亮化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NMMY-2017-SG101
一、招标条件:
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总部基地六座楼宇亮化工程项目施工,经呼开投发【2017】8号文件批准同意建设,招标申请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通和开发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人,就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总部基地六座楼宇亮化工程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总部基地六座楼宇亮化工程项目施工;
建设地点: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如意总部基地腾飞路沿线;
工程规模:地矿大厦亮化工程;国际交流中心亮化工程;环保厅大厦亮化工程;煤炭大厦亮化工程;内蒙古银行亮化工程;移动通讯大厦亮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投资金额:本次招标投资额约为743.05万元;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计划工期:2017年4月1日-2017年6月30日
(二)招标范围
1、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注:上述内容最终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招标内容
地矿大厦亮化工程;国际交流中心亮化工程;环保厅大厦亮化工程;煤炭大厦亮化工程;内蒙古银行亮化工程;移动通讯大厦亮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的企业,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二)投标人需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三)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需具备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如建造师使用临时执业证书参与投标,须严格执行建办市[2013]7号和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四)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须知
(一)报名时间:2017年 2 月 24 日—2017年 3 月 2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法定节、假日休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