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包头铝业有限公司热电厂磨煤机磨辊、衬板在线(离线)堆焊
2、招标编号:BLZB17-02-08
3、项目概况:
3.1电厂概况:
包头铝业热电厂2×330MW空冷发电供热机组厂址位于内蒙古包头市包头国家生态工业(铝业)示范园区,该园区位于包头市东河区东部。两台机组于2014年投产,锅炉为亚临界、单汽包自然循环、一次中间再热、切向燃烧、固态排渣、全钢架悬吊结构、紧身封闭煤粉锅炉,磨煤机为ZGM95N-Ⅲ型中速磨煤机(北京电力设备总厂生产),设计为四台运行,一台备用。两台炉共计10台磨煤机。
3.2招标内容:
热电厂#1、#2炉运行期间,为了保证磨煤机的出力及安全运行,针对两台炉共计10台磨煤机的在线(离线)磨辊、衬瓦的堆焊工作进行单价招标。具体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3招标人:包头铝业有限公司
4、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资质要求:
5.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
5.2 资格要求与合格条件
5.2.1投标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资质。
5.2.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单位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合格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5.2.2.1有关确立投标法律地位的原始文件的副本(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如果有)。
5.2.2.2投标单位在近5年完成的与本项目相似的经验及其合同履行情况和现在正在履行的合同情况。
5.2.2.3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资格审查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要求,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7、报名要求及时间、地点
7.1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彩色扫描件或原件(加盖公章);
(2)法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投标商近五年(2012年至今)如果有同类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7.2 报名时间:自2017年2月24 日起至2017年3月1日止,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接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