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1年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幼儿园工程、绿化工程、小区监控工程、强电工程及小区室外给水工程(二次)已由禹建[2016]20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禹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工程名称: 2011年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幼儿园工程、绿化工程、小区监控工程、强电工程及小区室外给水工程(二次)
2.2工程编号:JSGC-FJ-2017008-2
2.3工程地点:禹州市境内;
2.4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等列明的所有建设内容,包括施工期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服务;
2.5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891158.77 元(含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
第二标段:601074.34 元(含安全文明措施费、规费、税金)
2.6质量要求:合格
2.7发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8计划工期:第一标段60日历天,第二标段25日历天;
2.9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两个标段。
第一标段: 2011年经济适用房住宅小区幼儿园工程
第二标段: 2011年经济适用房小区绿化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第一标段:
3.1.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第二标段:
3.2.1投标人须具有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指营业执照);
3.2.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3拟派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含贰级)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企业须持有企业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4外省企业需在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备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只允许报一个标段;
注:项目经理如有已中标项目工期内变更情况,请提供豫建建〔2015〕23号文附件《项目经理(项目总监)变更备案表》。
4. 投标报名时间及方式
4.1 报名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 2017年3月16日8时00分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