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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保安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1.1项目概况: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对仙门村西,装机2*330MW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
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高庄街道办事处对仙门村西,装机2*330MW机组。为保证厂区内安全保卫工作,需专业保安服务公司进行安保工作。
1.2 招标范围:
招标服务范围为:山东华能莱芜热电有限公司厂区及所辖区域治安保卫工作。
1.3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确定一个中标人。
1.4本项目概算:105.6万元。
2.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投标单位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3投标单位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单位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单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单位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合同内履约中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
2.1.4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5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单位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的保安公司或物业公司(具有保安服务许可证)。
2.2.2投标单位必须具有履行合同必须的设施和服务能力。
2.2.3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三年以上从事电厂保安服务经验,并提供合同文本(报名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及电子版扫描件,开标时提供业绩合同原件。)
2.2.4安保人员必须熟悉火力发电厂生产流程及安全规定。
3.报名时间:
3.1.报名时间:2017年2月24日至2017年3月2日,每日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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