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儋州市和庆镇木排、兰洋镇番新、南丰镇尖岭、南丰镇松门村委会贫困村水利措施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
2016年儋州市和庆镇木排、兰洋镇番新、南丰镇尖岭、南丰镇松门村委会贫困村水利措施工程施工一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6年儋州市和庆镇木排、兰洋镇番新、南丰镇尖岭、南丰镇松门村委会贫困村水利措施工程已由儋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儋发改概算〔2016〕603号、607号、608号、60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儋州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一标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内容:和庆镇木排村委会硬化木排村山舍渠道1条全长2116m。
注:本项目共分4个标段, 各投标单位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仅限中标1个标段。
2.2 工期:270日历天。
2.3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具体内容以施工设计图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海南省建筑企业诚信档案手册》,并提供截图证明,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能严格遵守监理管理的相关规定。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7 年 2月 27 日至2017年 3月 3 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