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服务期要求
1.1项目概况
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出口光伏发电园区内,装机容量为45兆瓦,采用固定可调钢支架安装;共和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二塔拉光伏园区内,装机容量为25兆瓦,采用固定可调支架安装;华能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位于青海省海南州共和县一塔拉光伏园区内,装机容量为126兆瓦。
1.2招标范围
格尔木市逐日站45兆瓦光伏项目7950组钢支架四次角度调整,共和县兴旺站25兆瓦光伏光伏项目4284组钢支架四次角度调整,均为3月由58度调至30度,5月由30度调至6度,9月由6度调整至41度,11月由41度调整至58度;共和县共和电站126兆瓦光伏项目方阵内两次杂草清理,其中第一次为7月15日至7月25日,要求清理组件前1.5米及遮挡电池组件的杂草,第二次为9月10日至10月31日完成方阵内所有杂草清理。
1.3服务期要求
自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并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2012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参与过光伏电站建筑安装、维护或卫生清扫业绩至少1项。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同区域同时工作的能力,并出具承诺函。
5)有满足设备运行维护需要、保证安全作业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用具;有健全的项目安全管理网络和安全监督网络。
6)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7)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8)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24日9:00起至2017年2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以及公告第2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6元。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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