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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研院钛钢联合实验室-利旧厂房改造及环境整治招标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2-25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攀研院钛钢联合实验室-利旧厂房改造及环境整治招标受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攀研院钛钢联合实验室-利旧厂房改造

 攀研院钛钢联合实验室-利旧厂房改造及环境整治招标

受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委托,攀研院钛钢联合实验室-利旧厂房改造及环境整治施工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投标。
1.招标编号 AB201702233393

2.项目名称 攀研院钛钢联合实验室-利旧厂房改造及环境整治
3.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由攀钢集团攀枝花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攀钢集团钢铁研究院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项目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4.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4.1本项目地点位于攀研院内。
4.2招标范围:
利旧厂房、制样间、低倍实验室、装备办公楼等外立面翻新;留旧厂房增设风机、照明系统电气;电缆沟改造、给排水专业、总图专业等,包含甲方提供的所有施工图中内容及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
5.投标人资格要求(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5.1 投标单位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具备组织承包本工程的资格和能力,组织过类似承包工程,同时具有建造师二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并提供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5.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5.3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人民币不低于1000万元,财务、资金状况良好,能够承担项目实施过程运营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
5.4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施工业绩(合同复印件、交竣工验收证书或发票,至少一份)。
5.4.1业绩材料应包含道路等新建或改造项目。
5.4.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近三年内在建筑物外墙涂装工程业绩,且外墙总涂装面积不少于20000平方米;并提供市政工程道路改造等相关业绩材料。
5.5以往经营过程信誉良好,无违法经营、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和无发生重大危害事故记录,并且与鞍钢集团无经济纠纷。
注:以上文件评标委员会保留查看原件权利。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出售招标文件时间:即日起至2017年03月03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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