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招标范围与服务期要求
1.1项目概况
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45MW光伏电站位于格尔木东出口109国道北侧光伏园区内,距市区约30km,距109国道约5km。
华能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35MW光伏电站位于格尔木东出口109国道北侧光伏园区内,距市区约30km,距109国道约5km。
华能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26MW光伏电站位于海南州共和县一塔拉光伏园区内。
共和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25MW光伏电站位于海南州共和县二塔拉光伏园区内。
1.2招标范围
本项目清洗方式主要以机械及高压水枪冲洗为主,气温较低,无法进行水洗时需采用人工擦洗。 清洗总面积为2245773.77㎡,其中华能格尔木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池组件清洗总面积约968599.52㎡,格尔木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电池组件总面积约285699.15 ㎡,全年清洗4次;华能共和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电池组件清洗总面积约837521㎡,共和华能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电池组件清洗总面积约153954.1 ㎡,全年清洗2次。
1.3服务期要求
自2017年3月15日至2017年12月31日。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光电设备测试、安装、清洗、保洁、维护等相关内容。
2)具有2015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的光伏电站组件清洗业绩累计200MW及以上。
3)具有可在沙漠、戈壁及荒草地行驶的专用清洗车辆。
4)投标人必须具有不同区域同时工作的能力,并出具承诺函。
5)商业信誉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财务状况良好,诚信状况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
6)未发生过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7)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商同时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通过电子招投标模块进行投标人注册、报名、下载文件、网上投标、澄清等工作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24日9:00起至2017年2月28日17:00止(北京时间),登陆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业绩合同(至少包含合同封面、合同主要内容、合同签字页)以及公告第2项要求提供的相关资料);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
3.5出售招标文件方式
3.5.1报名审核通过后,合格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期间可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3.5.2购买招标文件时,在购买页面中填写的联系人必须是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的短信通知都将发送到此联系人,所有的澄清也都将通知此联系人。
3.5.3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5.5招标文件费:1036元。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4.1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需现场、书面递交投标文件;
4.1.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见招标文件。
4.1.3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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