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受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就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2锅炉乙侧中心筒改造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质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法人: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2×150MW机组
三、项目简况及建设地点: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集宁区
四、招标范围:
招标编号:BIEE17-HNJG-004
标段名称:#2锅炉乙侧中心筒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内蒙古华宁热电有限公司#2锅炉乙侧中心筒改造,包括提供为完成该工程项目所需要的所有消耗性材料及其附属设施。
五、资金来源:
项目单位自筹资金。
六、投标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1、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应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2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
4、投标人企业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500万元,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5、具有与招标项目相同或高于本项目的业绩。
七、报名要求及方式:
报名方式采用两步骤进行,请投标申请人在2017年2月27日—2017年3月3日16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