赤峰市松山区中蒙医院综合病房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GC167SG(电梯)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赤峰市松山区中蒙医院综合病房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经赤峰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赤发改社字【2015】20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赤峰建设建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申请上级投入和地方自筹解决,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电梯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赤峰市松山区中蒙医院综合病房楼电梯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赤峰市友谊大街以北松三路以西
2.3计划投资额:约204万元
2.4项目特征:本工程总建筑面积为15269.24㎡,基底面积为2372.41㎡,地上建筑面积为14120.49㎡,地下建筑面积为1148.75平方米;建筑层高为:地下一层6.45m,一、二层4.5m,三至八层为3.9m,九层5.4m,十层 4.2m,机房层层高3.7m,建筑高度为46.65m,室外地坪至屋面面层高度为42.85m,建筑最高点为46.65m。结构形式为框架结构。本工程为赤峰市松山区中蒙医院综合病房楼电梯的电梯工程。
2.5工程招标内容:本工程拟采购6部电梯,DT-1:3门3站为无障碍电梯,载重1350kg,运行速度1.6m/s,电梯轿厢尺寸1400*2000;DT-2:12门11站、DT-3:11门11站为医用电梯,载重1600kg,运行速度2.0m/s,电梯轿厢尺寸1500*2400; DT-4:11门11站为污染兼消防电梯,载重1600kg,运行速度2.0m/s,电梯轿厢尺寸1500*2400; DT-5、6:11门11站为客梯,载重1350kg,运行速度2.0m/s,电梯轿厢尺寸1400*1900;其他详细参数详见图纸。
2.6工期:2017年7月1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2.7质量等级:符合国家关于电梯相关要求的合格标准。
2.8施工内容:电梯设备的制造、供货、运输、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等施工图范围内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3.2?投标人须在赤峰市设立或委托成立一年及以上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售后维修服务机构必须在赤峰市本地正式注册超过一年,且必须得到制造商的正式授权,证明能够维修制造商相应品牌的产品。每个售后维修服务机构只能和一个申请人参加本次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贰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4.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本企业员工。
4.2制造商报名时,应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4.3经授权的经销商报名时,应由授权委托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经销商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制造商授权经销商的授权书原件、经制造商企业注册地公证的制造商营业执照(副本)、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B级及以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的公证书或证件原件。
4.4提交企业所在地人民检察-院或赤峰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出具的工程建设领域无行贿行为证明材料(经销商获取时只需提供经销商的证明材料即可)。
5、报名时间、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5.1经审核合格后的投标人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3日,每日上午9 时至 11 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