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新疆天池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天池能源昌吉2×35万千瓦热电厂工程点检仪项目进行全过程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特变电工电子招标平台进行招标,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天池能源昌吉2×35万千瓦热电厂工程点检仪项目
2.招标编号:TBEA-TCNY-CT-GCSB-2017-144
3.项目概况:项目位于新疆昌吉市西侧12公里,建设规模为2×35万千瓦
4.招标范围:点检仪
5.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下述条件: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独立法人;具备点检仪生产或销售相关资质。
5.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企业未处于破产状态,或财产未处于被接管或冻结状态,且未处于限制投标期内;
5.3近五年内同类型火电业绩不少于十个,至少有3份合同扫描件(报名时需提供);
5.4投标人须具备相应设备的设计、安装及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以及产品、元器件、组件材料和配套件的检测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投标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
5.5设计制造过与投标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和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或供货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满足招标人的要求。如同一标段内存在不同类别的设备,则申请人须分别满足标段内各类别设备的资格要求;
5.6取得国际权威机构或者国家授权、许可的产品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有效试验、鉴定报告,且报告结论数据满足本次招标的要求;
5.7近三年内,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8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并需提供专业资质要求;
5.9如投标人中标,不允许投标人将本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5.10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
5.11投标人至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内,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6.资金来源:业主自筹
7.招标文件售价:
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单位在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汇款。
8.招标文件出售时间:自2017年2月27日至2017年3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