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石化洛阳工程有限公司委托,对石家庄炼化烷基化EPC项目 125141所需超限容器进行公开招标。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 WZ20170223-2107-161-B1
2.项目内容:石家庄炼化烷基化EPC项目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序号 物资 数量 计量单位
1 石化压力容器 1.0
2 石化压力容器 1.0
3 其他容器类 1.0
4 石化压力容器 1.0
4.交货期和地点:2017年05月30日,石家庄项目现场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主要资格要求:
6.1 对应业绩设备,提供用户设备运行管理部门(如:机动处)使用评价书面签字盖章的评价意见
6.2 具有投标设备对应材料的焊接工艺评定(特别是ALLOY20合金材质)。
6.3 具有D1、D2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压力容器)设计、制造许可证
6.4 提交本标段设备运输方案
6.5 具备本次招标物资的卷板、焊接、热处理、探伤设备和能力
6.6 投标人在近五年内需具有至少20台同类或类似规格及材质设备的设计/制造业绩。投标人应提供能证明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其内容至少应包括项目名称、设备名称、设备规格(设备直径、总高和总重量)、设备材料以及签署和盖章页等,合同复印件不清晰或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均视为无效业绩。
6.7 ISO18001或GB/T28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8 ISO14001或GB/T24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9 具有ISO9001或GB/T19001证书,并在有效期内
6.10 注册资金≥5000万元(投标人需附营业执照副本,且副本需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有授权委托书)签字)注册资金≥5000万元(投标人需附营业执照副本,且副本需经法人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有授权委托书)签字).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7年02月27日18时至2017年03月04日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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