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辽阳石化分公司污泥处置项目
项目编号 2017-0183632-CPMC-0003212
一. 招标条件
本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为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危险废弃物转移单管理办法》等要求,确保我公司污水处理装置等每年产生的污泥由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单位进行彻底无害化处置,处置过程合法合规。 2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二年 3服务地点:辽阳石化分公司。
辽阳石化分公司动力厂(含能脱水和不能脱水两部分)、芳烃厂污水处理装置等每年产生的污泥,实际数量以动力厂、芳烃厂等实际产生量为准。预估污泥二年产生量为23000吨。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述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具备省级及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许可证核准废物类别为HW08并同时包含废物代码:251-002-08、251-003-08、251-004-08、251-006-08、251-010-08、251-011-08、900-210-08,核准的处置规模须满足所投污泥预估产生量23000吨的一半及以上; 3具备有效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委托运输的,须提供运输委托合同,提供合同相对方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驾驶人员和押运人员有效的相关证件),运输车辆须安装GPS并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4信誉良好,近三年(2014-2016年度)未发生处置危险废物严重违约、骗取中标和行政违法处罚等行为; 5近三年(2014-2016年度)须具有精炼石油产品制造行业所产生的污泥处置的成功业绩(须提供合同及对应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业绩数量至少1个(每份合同及对应的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算一个业绩);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2月28日 09时0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