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造价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核
招标公告 南铁审招[2017]06号
1.为规范价款结算,合理控制投资,提高建设管理水平,我公司拟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赣龙铁路扩能改造工程造价审核及竣工财务决算报告审核,现公开招标选择1家会计师事务所与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联合体(以下简称审价机构联合体)从事以上业务。
2.审价机构联合体需具备以下条件:
(1)具备国家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且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需具备甲级资质;
(2)各自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会计师事务所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元,有20名以上注册会计师;
(4)造价咨询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有10名以上注册造价工程师;
(5)派出的审计和审价人员总人数不得少于10人,其中:注册会计师不少于3人、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少于5人,且具有3年及以上从业经验;
(6) 近3年从事过国家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审价(审计、审核)业务;
(7)近3年没有受国家行政主管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或禁入的记录,在承担有关审计工作中未出现重大审计质量问题和不良记录;
(8)没有被铁路总公司书面认定受到从业限制;
(9)会计师事务所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在协议中明确各自职责和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对建设项目审价(审计、审核)工作实施管理,并承担管理和协调责任。
(10) 投标人应自行到单位住所地、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或南昌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对本单位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投标人(包括法人单位、项目负责人)在1年内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不能通过资格审查,并取消本次投标资格。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前1年至人民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给招标人之日止。
(1)投标人应于2017年3月6日至3月10日14:30时至16:30时 (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