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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液氨采购二次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液氨采购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

 华能(苏州工业园区)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液氨采购经公司批准,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邀请有兴趣的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申请。

1.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本次采购的液氨用于华能太仓电厂一期亚临界燃煤机组(2×300MW)和二期超临界燃煤机组(2×600MW)的选择性催化还原法(SCR)烟气脱硝系统使用,需采购液氨约1800吨左右。此次液氨供货期间为:2017年07月01日至2018年02月28日。液氨分批送货,分次结算,按实际过磅重量结算付款。
1.2招标范围:根据电厂所处位置及运输条件,为了保证正常生产需要,本标的根据全年用量划分两个标段,比例为6:4,即第一标段为全年预估用量60%,第二标段为全年用量40%;每个投标人须同时投两个标段,每个标段单价报价相同、投标品牌相同,不得有偏差,否则作为废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1.3本项目分两个标段进行招标:
标段 数量(公斤)
第一标段 1080000
第二标段 720000
注1:标段明细表中数量为预估量,实际数量以招标方采购订单量为准。
注2:根据招标方实际液氨年度生产用量,招标方合同量兑现排序为第一标段、第二标段;但不保证足额兑现。
注3:评标顺序:第一标段、第二标段。各标段技术、商务及评标价格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中标,第一标段中标单位,在第二标段即使综合评价最优,也不可再中,按顺序下一个综合评价最优的投标人中标,第二标段以此类推。
2. 资格要求:
2.1申请人基本资格
2.1.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1.2投标申请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族体系认证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年检有效)。
2.1.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成同的记录。无合同纠纷、诉讼记录,在其它类似服务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2.1.4投标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申请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招标项目的实施;
(2)投标申请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正常经营;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状况;
(4)投标申请人无违法、违纪、违约的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
(5)在最近3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未在华能系统内既往履约中发现不良记录和失信行为且在处罚期内。
2.1.5同一标包的投标人申请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6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申请人资格条件
2.2.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年产或供应2000吨以上液氨的能力,申请人若为经销商,必须提供由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提供生产厂方与其签订的保证年供2000吨以上液氨的协议。
2.2.2投标申请人必须具有液氨的经营资质,取得国家专营专控部门颁发的许可证,包括危险化学品(液氨)经营许可证;必须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公司简介、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若为经硝商,还应提供液氨产品制造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可以证明本企业能胜任本招标项目的支持性资料)
2.2.3投标申请人的液氨运输车辆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无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可以委托具有危化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但必须提供相关委托协议复印件),申请人应能为本次招标的电厂配备固定的液氨运输车辆及人员,运输司机及押运人员应取得液氨运输从业资格证,并接受电厂安全操作相关培训,遵守电厂相关操作规程,运输司机及押运人员有一定的液氨泄漏事故处理能力。
2.2.4投标申请人须具有投标申请人须具有3个及以上电厂供液氨1年或同一电厂供液氨3年及以上的合同业绩,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14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相关合同文件的复印件(合同复印件至少需提供首页、签字盖章页及能证明与招标人要求的业绩相符的供货范围等信息的页面)以及合同方提供的合同履约情况的证明文件并提供有资质的检验单位出据的液氨质量检验报告。
3.4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年2月28日09:00时起至2017年3月5日17:00时止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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