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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双辽发电厂除灰管路综合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1.2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双辽发电厂除灰管路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

 1.2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双辽发电厂除灰管路综合治理项目。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3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除灰管路部分管路更换1500米(Ф377×10)并做防腐处理,弯头更换140个。除灰管路(Ф377×10)进行90度翻管,合计30000米;拆装柔性管接头2500个,更换安装胶圈2500个;对损坏严重的止口进行更换;固定支敦抱箍拆卸及安装,合计280个。部分管路防腐及灰管路沟清淤。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部分。
1.4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序号 标段名称 投标人资质及业绩要求
1 国电东北电力有限公司双辽发电厂除灰管路综合治理 1、投标人须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4年1月起)须具有至少2个除灰管路综合治理的业绩合同。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如提供分包合同,需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业绩认定原则: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须满足1.4.1关于合同业绩的要求)和由最终用户签署的用户证明(需含工程名称、投运时间及单位名称);投标人可参考附录中提供的模板填写。若投标人未按此要求提供业绩,其业绩为无效业绩。关于竣工时间的认定是以用户证明中写明的竣工时间为准,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运日期至投标文件截止日。
注:近xx年业绩起止时间的认定为投标人自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倒推xx年。
1.4.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政府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许可证。
1.4.3投标人须具有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证书。
1.4.4 投标人在国电集团公司近5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等不良记录,且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施工劣迹记录。
1.4.5 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或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1.4.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 出售招标文件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09:00至 2017年03月07日 16:00出售招标文件。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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