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中国联通河南郑州中原路局变配电系统改造工程、荥阳新局外市电及电力设施扩建工程等5个项目(高低压配电柜、母线槽采购)公开招标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河南 2017-02-28
1.招标条件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资格预审,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对河南郑州中原路局、荥阳新局、郑州经济开发区局、郑州中牟韩寺、黄店支局、河南郑州高新区局现有高低压供配电系统进行扩容改造
2.2交货时间、交货地点:技术协议签订后30天内到货,地点为招标方指定的室外地面
2.3项目性质:货物招标,资格预审
2.4 项目规模:高压配电系统4套,共42台;高压直流操作电源3套;低压配电柜(箱)95台;4000A/380V密集型母线槽63米,2000A/380V密集型母线槽10米,1000A/380V密集型母线槽20米。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潜在投标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由发证单位签章、审核、确认无误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经过公证机关公证与原件无误的复印件(含公证书);如投标人完成三证合一,只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3.2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注册资金为外币的,按评审当日汇率换算为人民币),且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须提供税率为17%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3非法定代表人亲自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代表的唯一正式授权书;前来参加投标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
3.4本次对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限制其投标;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
3.6潜在投标人须提供书面承诺书,承诺所投产品中高压柜、低压柜、母线槽及相关零部件产品均已获得郑州供电部门入网许可,保证不因自身产品未获得郑州供电部门认可而延误验收送电;
3.7潜在投标人应提供高压柜(不低于1250A容量)、低压柜(不低于4000A容量)的检测报告或证明原件;
3.8若潜在投标人为代理商,须提供原厂商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原件;本项目不接受原厂商及其代理商同时参与投标,否则代理商申请无效;若所投高压柜、低压柜产品为国产设备,则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9潜在投标人应提供2013年1月1日以来,高低压配电柜产品单项供货合同额10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业绩,须提供合同原件备查(须包括但不限于首页、大签页、设备清单页);
3.10潜在投标人须在郑州具备或承诺中标后30日内设立固定办公场所和专业技术支持人员,能够提供本地化服务;
4.资格预审方法
4.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按照审查方法择优选取前15名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4.2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均可参加本次资格预审范围内项目的投标。
4.3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不足3个时,招标人重新组织资格预审或不再组织资格预审而直接招标。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发售纸质资格预审文件
5.1.1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