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远供电局旧调度大楼场所维修已由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批准实施,项目建设单位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服务地点:广东省清远市
2.2服务规模:清远供电局旧调度大楼场所维修,施工预算为215万元。
2.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日至2017年12月(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4招标范围:对办公室、会议室空间进行调整改造。(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资质要求:必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或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或具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叁级或以上资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已取消,但在有效期内仍可使用)。
3.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二级建造师必须在广东省注册,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同时持有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并在投标申请报名单位注册),外省单位必须是一级注册建造师;
3.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投标人从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1项或以上类似项目;
3.6具备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开户许可证;
3.7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工程所在地政府及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清远供电局无处于限制投标资格的处罚;
3.8本工程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 月 1 日至2017年 3 月 7 日(法定休息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