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综合办公楼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农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八师发改(投资)备【2011】110号及师发改投资函【2013】188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力外网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新疆石河子农村合作银行综合办公楼变压器设备采购
2.2 建设地址:石河子市43小区
2.3 采购规模: 1台用500KVA ;1台备800KVA
2.4 结构类型: 框架结构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设备供货期:按甲方要求进场,应满足工程总体施工进度要求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招标的范围如下:设计图纸(变压器)范围内的变压器的设备采购、运输、指导安装、配合调试等所有工作内容。(具体招标内容及范围均以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制造商或经销商,其法人营业执照在有效的经营范围内,且具有独立的、年检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资格,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书及厂家资质;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验报告、提供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投标能力。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报名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检验报告、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明、厂家授权委托书、近三年疆内业绩进行资格预审。(以上均需携带复印件加盖公章三份)
评标办法 设备、材料采购综合评估法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2月28日至2017年3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