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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中央商务区66KV变电站新建工程及线路工程监理招标招标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7-03-01  浏览次数:0
核心提示:招标编号:JLZB-17GNJ00161、招标条件:长春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中央商务区66KV变电站新建工程及线路工程监理招标由发改基础【2011

 招标编号:JLZB-17GNJ0016

1、招标条件:
长春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中央商务区66KV变电站新建工程及线路工程监理招标由发改基础【2011】1076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地铁1号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选定监理单位。
2、项目概况:
2.1监理范围:长春地铁1号线一期工程中央商务区66KV变电站新建工程及线路工程监理招标工程建设全过程监理招标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2总投资估算: 10763.002000万元。
2.3.1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7年04月19日
2.3.2计划开竣工时间: 2018年05月19日
2.4 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标准。
2.5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华庆路与新明街交汇东北侧
2.6最高限价:110.0000万元
3、资格要求:
3.1要求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过一项同类或类似工程监理业绩。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人员要求:监理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电力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无在建承诺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企业办理入籍备案须执行吉建管[2016]1号文件及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备案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次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3月01日至2017年03月0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李工(经理) 电 话:010-51957458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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