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吉林石化公司PSA吸附剂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 2017-0183959-JLSH-0004991
一. 招标条件
本物资采购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
二. 概况与招标范围
1.种类及规模:本次采购PSA吸附剂,共3种,数量合计81.06吨。
2.使用功能:用于吉林石化公司氢气提纯装置,本装置采用变压吸附技术(Pressure Swing Adsorption,简称PSA)从粗氢气中提纯氢气,现装置采用6-2-3/5-1-3/4-1-2/P三种运行模式变压吸附工艺流程。
3.技术标准:见附件 技术规格书。
4.质量要求:见附件 技术规格书。
5.服务:见附件 技术规格书。
6.项目进展情况:目前处于采购阶段。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相应经营资质的制造商,要求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提供 ISO9001(GB/T19001)或同等及以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近三年在国家、行业、集团公司以及地方政府质量监督检查中无不合格情况; 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货款支付方式:不低于总付款额60%承兑汇票; 7.包装物不回收; 8.业绩要求: 2013年至今,应用于石化企业采用变压吸附提纯氢气的装置(吸附能力在25000 Nm3/h以上)的至少2个不同使用单位的3笔以上(含3笔)的有效业绩。每笔业绩均须同时提供与标的物相同产品的供货合同复印件、供货发票复印件(此处的发票是指在该合同执行期间内开具的发票,提供的供货发票复印件上的数量可以小于供货合同数量)以及用户技术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使用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中应涵盖吸附剂的运行时间、产品指标控制、反应器运行情况等)。 投标人投标时须携带供货合同原件备查。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人提供的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视同其在吉林石化公司有不良使用业绩。 其他关于业绩条款的详细要求在购买招标文件后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5业绩条款。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开始时间:2017年03月01日 08时30分00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