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赉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期)招标
招标项目编号:JLFZ20170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赉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期)已由镇赉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镇发改审批字【2016】2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镇赉县鹤鸣扶贫项目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三个标段。
项目名称:镇赉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期)(一标段);
招标编号:JLFZ2017028-1;
建设地点及规模:镇赉县大屯镇、沿江镇、哈吐气乡、莫莫格乡,道路工程133.226km;
项目名称:镇赉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期)(二标段);
招标编号:JLFZ2017028-2;
建设地点及规模:镇赉县坦途镇、五棵树镇、嘎什根乡,道路工程174.033km;
项目名称:镇赉县贫困村农村基础设施扶贫建设项目施工监理(二期)(三标段);
招标编号:JLFZ2017028-3;
建设地点及规模:镇赉县镇赉镇、建平乡、黑鱼泡镇、东屏镇,道路工程236.509km;
2.2招标范围:对应本项目各乡镇施工标段工程监理的全过程服务;
2.3监理服务期:2017年4月12日至2017年12月30日(至工程竣工验收、保修期结束止);
2.4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近三年内(2014年~2016年)至少承担过一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
3.2各标段投标人须拟派至少1名项目总监[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拟派至少3名专业监理工程师,须注册在本单位且具有监理工程师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
3.3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3.4本次招标项目不允许联合体进行投标。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按照《关于印发吉林省入吉建筑企业信息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5】50号)和吉建管【2016】1号文件要求执行。
3.7投标者可对上述标段中的多个标段进行投标,但只允许中一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7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 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 时00分,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近三年(2014年-2016年)类似工程业绩(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和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名真迹的授权委托书,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1000元/套,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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