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乐县人民医院2017年第一批医疗设备招标
信息详情
一、采购人名称:昌乐县人民医院
三、项目名称及编号:昌乐县人民医院2017年第一批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ZLWF-20170201)
四、采购内容及投标人资质要求:
标段
采购内容
资质要求
一标段
中央监护工作站1套及5台超声胎儿监护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3、若投标人为制造商,具有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许可证和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4、若投标人为代理商,具有相应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标段
超纯水机1台及蒸汽灭菌器1台
三标段
便携式单道心电图机4台、激光定位仪1套、经皮黄疸仪1台
四标段
眼镜材料一批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经营范围的制造商或经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7日(工作日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4:30)
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1、制造商参加投标的,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经营企业许可证、投标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同时提供以下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代理商参加投标的,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针对本次投标的唯一授权书,同时提供以下原件: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委托代理人证明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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