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北花园六期东区安全管理配套设施招标
一、项目名称:盛北花园六期东区安全管理配套设施
二、招标编号:SZZCZ2017-XC-G-001-A
三、采购预算:柒佰壹拾叁万柒仟肆佰肆拾玖元伍角陆分(¥7137449.56)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
(二)合格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周界防盗报警系统、室内住户报警系统须为同一品牌)、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电梯运行状态远程监控系统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3、非苏州市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权属证明及员工近三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
(三)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非苏州市注册的投标人须提供该公司在苏州市驻有长期售后服务机构的相关证明文件(营业执照、房屋租赁合同或房屋权属证明及员工近三个月社保缴纳的证明)。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出具近3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和劳动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提供视频监控系统、报警系统(周界防盗报警系统、室内住户报警系统须为同一品牌)、楼宇可视对讲系统、电梯运行状态远程监控系统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开具的授权书原件及制造厂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制造厂商公章);
5、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无行贿记录证明。
注:1、请各投标人将符合以上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红章)后装订成册,封面注明投标人名称、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等信息。投标人相关资料原件报名现场核查(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无误后原件退还复印件留底。报名资料如有伪造或虚报,则评标小组有权取消该单位的投标资格。
2、各投标人自带U盘,报名结束后现场领取图纸。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年3月7日,每日9:00--11:30,13:30—16: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逾时作自动放弃。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邮 箱:1211306049@qq.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