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施工图审查项目二次招标
1、招标条件
本采购项目商丘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施工图审查项目二次招标已经相关部门批准,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商丘市城市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商丘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施工图审查项目二次招标。
2.2采购编号:商财采购[2017] 04号
2.3采购金额:以上报评审的工程预算价为计费基价,乘以相应投标费率,计算最终费用:招标控制费率为0.08‰。
2.4招标采购范围:商丘市城市管理局2017年度负责实施的市政工程项目的施工图审查;包括按照国家和地方法规、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对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文件认真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向勘察设计单位发出施工图审查意见通知单;对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各专业审查意见修改补充后的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复审,确认施工图设计文件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等要求后,向采购人提交《技术性审查终审意见书》、《施工图审查合格证书》和施工图蓝图(逐页加盖施工图审查合格专用章和审查人专用章),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工程建设程序所需要的备案工作。
2.5项目实施地点:商丘市所辖区域
2.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2.7计划服务周期: 1年;
2.8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施工图文件审查规定及国家技术标准;
2.9 标段划分: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备施工图审查机构一类资质(执业范围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道路、桥梁、给水、排水工程))。
3、投标人2014年1月1日以来须承担过至少一项工程投资总额为2亿元以上的类似项目施工图审查业务(以合同签订时间件为准),并具有相应的施工图审查能力、经济能力和良好的社会信誉。
4、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资格或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给排水工程专业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并注册在本单位,与公司具有劳动合同关系,按时缴纳社会保险。
5、投标人提供由营业执照注册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有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原件(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项目负责人),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同时领取招标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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