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农贸综合市场室外配套工程招标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嘴山市农贸综合市场室外配套工程已由石嘴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石发改发【2016】283号文件批准,招标人为石嘴山市静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政府拨款+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概况:室外硬化、室外配电。本工程施工为二个标段进行招标,一标段:室外硬化;二标段:室外配电
范围: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所有内容。
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
3.评标方式:本次招标施工一、二标段采用综合评估法确定中标单位。
4. 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施工一投标人具备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二标段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单位均可报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房建市政工程招标项目限定不同资质等级企业投标承包范围: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企业不得参加施工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投标,房屋建筑(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企业不得参与施工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下项目的投标。
4.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报名事项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3月 2日至2017年 3 月 8 日18:00时。
5.2施工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标段,售后不退。
联系人:李杨
手 机:13683233285
传 真: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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