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 2017-03-01
项目名称: 国电费县发电有限公司 餐厅服务外包(以下简称“项目”)
招标编号: GDCX04-JGZB17-0403( 01- 01)
日期: 2017年03月01日
1.2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要求如下:
1.2.1 投标人在电子购标前应进行企业CA(certificate authority)注册,注册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彩色扫描件。
1.2.2 投标人应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存续期内的企业法人,具备在其合法的营业范围内履行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企业。
1.2.3 投标人在近两年内不得有根据相关电力法规确定的人为重大责任事故的记录。
1.2.4 投标方人员须具有独立完成维护的专业技术力量和良好的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重组状态。
1.2.5 投标人不得直接地或间接地与招标人雇佣或曾经雇佣过的,为本次招标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1.2.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的物的投标。
1.2.7 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运行维护设备、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财力等方面具有运行维护、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资格和能力。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在项目评标期间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shixin.court.gov.cn)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1.2.8 投标人须实质性地响应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条款和运行维护期。
1.2.9 财务及业绩必须满足下表的要求(若与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业绩要求不一致,以本条为准)。
| 序号 | 分包名称 | 投标人财务、资质及业绩、人员要求 |
| 1 | 餐厅服务外包 | 0、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0、具有食药监督部门颁发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A级单位资质 0、具备营养师资格证 1、投标人具有1年及以上餐饮管理业绩;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须为与本次招标标的相关的以往业绩合同扫描件,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供货/施工/改造范围及技术规格/主要工程量/技术要求、合同时间、合同签字页、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合同信息,如提供分包合同,需提供最终用户证明材料,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
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 1、餐厅管理及其提升方案的筹划及落实;
2、菜谱编制(含定价)及其营养合理搭配;
3、食品原材料采购计划的编制与上报;
4、工作餐的加工、售卖、配送服务(含早、中、晚餐及夜餐〈晚21点与凌晨1点〉);
5、员工桌餐服务;
6、餐厅一、二楼卫生保洁(含餐桌椅、地面、过道、楼梯、墙面及其窗户、天花板);
7、餐厅一、二楼餐桌椅、餐器具布置摆放;
8、餐厅一楼后厨管理及卫生保洁;
9、仓库管理及其卫生保洁;
10、所有餐器具的保洁、消毒、定置管理;
11、所有设备设施(含低值易耗品)的日常检查与缺陷统计、维修保养;
12、生活便利服务。如净菜及其他成品、半成品的加工、售卖;
13、其他未尽项目。。按照本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要求总报价为(###年)。
1.5 潜在投标人必须以自己的名义有偿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后,才有权参加竞争性投标。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投标人获得的招标文件的版权属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仅供本次投标之用。
1.6 出售招标文件时间: 2017年03月01日09:00整到 2017年03月08日16:00整(北京时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