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兴市中医院病房楼二期工程 的 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 泰兴市中医院病房楼二期工程 已由 泰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关于泰兴市中医院病房楼二期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泰兴市中医院 ,现委托 江苏海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工程病房楼层高六层,建筑面积约 12000 平方米,幕墙面积约 4500 平方米。
(3)设计周期:45日历天
(4)本工程的付款
2.2招标范围
泰兴市中医院病房楼二期工程的室内装修、外墙装饰(含幕墙)、智能化、净化(正负压病房)、设备带(含呼叫系统)、园林景观、室外附属等工程 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上述项目需深化的,必须进行深化设计。设计完成后,清单编制单位可根据设计或深化设计编制清单,施工单位根据设计或深化设计进行施工能达到相应的功能要求,并能符合国家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 无要求 ;
(2)其他:无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 2017 年 7 月 11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17 日,每日上午 8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00 时至 18:00 时至 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 515 室 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下列材料
( 1)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 2)投标事务负责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法人章)、单项授权投标事务负责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社保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个人社保证明材料的格式,按照 泰建招〔 2014〕 8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有关投标事务负责人的要求,按照泰建招( 2013) 2号文《泰兴市建设工程投标事务负责人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执行。
5. 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 124 万元。
6. 招标公告的发布时间: 2017 年 7 月 11 日起, 2017 年 7 月 17 日止。
7.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dlztb.com/// )
8.投标人参加招标投标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1)投标文件的递交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事务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同时递交;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出席开标活动;
(3)其他有关注意事项见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地
联系
项目负责人:李阳(女士)
手机:13683233285
电话:010-51957458
QQ:1211306049
邮件:12113060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