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 2017-03-02
1. 招标条件
宁夏银星能源股份发电设备构件分公司技改环保项目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
2. 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宁夏银星能源股份发电设备构件分公司技改环保项目设计。
2.2建设单位:宁夏银星能源股份发电设备构件分公司。
2.3建设规模: 喷漆房为2间:宽8米长40米高11米;车间3跨:宽24米长120米高11米。
3.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3.1标段一名称:喷漆废气处理设计
招标范围:喷漆废气处理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环保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项目所需设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设备、资金条件;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
2、提供近三年(2014—2016)财务报表,2015年度需盈利(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2016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3、近五年(2012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内具有已完成至少3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3.2标段二名称:车间除尘处理设计
招标范围:(车间除尘处理设计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需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环保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与本项目所需设计能力相匹配的人员、设备、资金条件;投标人须通过ISO质量管理体系。
2、提供近三年(2014—2016)财务报表,2015年度需盈利(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2016年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则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及财务专用章)。
3、近五年(2012年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内具有已完成至少3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4、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责令停业,主要资产被查封、冻结,没有处于重组或申请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4. 报名时间地点及所需资料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3月3日至2017年3月7日下午16:00前,
联系人:赵宏
电话:010-51957458
手机:17710584181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88623455




